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公司注册开始和增资过程中,尤其在银行询征和银行打入资金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下列问题需要注意:
1.资金的金额:金额首先必须对,至少不能少于应出资额
2.资金的来源:必须来自投资者本人,经常会碰到别人代付
3.资金的用途:必须是“投资款”,经常会碰到“业务款”、“借款”等
资金的比例:必须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