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的比重逐渐增大,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VOCs的定义为:常压下沸点在50~260℃、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常温下以蒸气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
大气中VOCs主要来源有:
1、工业源:主要集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2、生活源:服装干洗、建筑装饰业等溶剂使用源以及餐饮业油烟和加油站油气挥发等。
3、移动源: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的尾气排放。
4、自然源:来源于植物自身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的来源较多,成分复杂,多为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研究表明,VOCs对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进入人体后对肝脏、肾脏、血液具有毒害作用。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改善,并且在《2018 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中明确指出对117种臭氧前体物进行长期持续性监测,项目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由于该方案中监测的VOCs种类繁多,监测难度大,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有很高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