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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黄标车回收平台,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

    2024-12-27 04:34:01 1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黄标车由于单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和淘汰。

    报废汽车回收-办理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表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二)车辆相关证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主要的黄标车的认定手续:

    1、车主将手持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到本地区的黄标车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2、该认定办公室根据车主的申请,根据集中、统一的原则,安排汽车检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告知申请“黄标车”认定的车主。

    3、申请认定的车主根据认定办公室规定的检测时间到定点的年检线上进行检测,检测只收取尾气检测费用,检测线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拒检。

    4、检测人员以汽车年检线的尾气检测设备对申请认定的汽车进行检测,做好登记工作,并在机动车排污检测证上记录相关的检测数据并签名。

    5、车主持行驶证、机动车排污检测证及《申请表》到“黄标车”认定办公室进行查询认定。办公人员依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所确定的判定方法进行认定。

    6、*后工作人员将认定结果标注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并加盖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并进行相应的车辆等记记录。

    汽车报废标准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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