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常为制造商。一方面,供应链表现为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网络结构,这就决定了供应链中配套企业的资金实力与核心企业的资金实力不匹配,配套企业处于资金链中弱势地位;并且,由于核心企业的强势导致配套企业在信息和谈判地位上处于劣势,这反过来又导致其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加强。
“供应链融资”就是在供应链中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配套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或金融机构信用融入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配套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融资实际通过对有实力核心企业的责任捆绑,对产业链相关的资金流、物流的有效控制,针对链条上供应商、经销商及终端用户等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提供的以货物销售回款自偿为风险控制基础的组合融资服务。通过提供链式融资,推动整个产业链商品交易的连续、有序进行。
由于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高杰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的金融利益会向核心企业集中,但其实风险也相对集中了。因为如果供应链的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影响会非常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受益者一定会受到影响。所以这对其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特别是中国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而供应链金融往往会对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的金融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