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是不能随便请假的,要想请假,那是需要病历单的,但是,如果你没有病,只是有一些心理不舒服或者情绪不对头,那样医院是不会给你开具证明的,但是,而你确实又不想去上班,带着这样的情绪去上班,不论是对自己、对别人还是对公司都是非常不利的,对自己,情绪不稳,极容易说错话,让别人误解你;对别人,你极有可能言语冲撞了对方,让你与同事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对公司,如果你的工作比较精细,出了错,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切的不良后果,不论是哪一样都是严重的,都会让你今后的工作之路变得艰难起来,这时的你,就不如开具一纸医院证明,在家休息几天,调整一下自己不良的情绪。
请问在医院看完病,后来去开诊断证明,但是当时的主治医生不在,可以找别的医生开诊断证明吗?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门诊诊断证明在医院规定,一般是首诊大夫负责开具,因为别的医生并不了解当时就诊时的具体情况。注意问清楚当时主治医师的上班时间,然后找其开具证明,再到门诊部去盖章。
你这个情况,我详细的看了一下,是找当时的主治大夫开,一般别的大夫不了解病情是不会给你开的,嗯,当然你也可以问一下,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
只有为你诊断的大夫对你的病情较为了解,会做出严谨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其他大夫是不能够代开诊断证明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当时就诊的大夫来开诊断证明。
病历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和病人应当认真记录和保管病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病人和医生都应当了解病历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妥善处理和利用病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