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1、 首先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的企业来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因为大型优质企业原材料采购以及商品的销售都会非常稳定。
2、 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包含了整个商品供应链上资质较好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银行融资的规定,运费指的是单一企业。另外,供应商,核心企业以及分销商之间有统一的融资渠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3、 一般来说,一家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都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借助到核心企业的信誉以及履约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
4、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这样可以降低融资的评级以及授信担保门槛,从而操作流程会更加简化。
5、 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这样也能让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加多样化,比如,将国内保理和订单融资相结合,将商品融资和预付款融资相结合。
供应链融资和“物流银行”、“融通仓”相似,围绕“1”家核心企业,通过现货质押和未来货权质押的结合,打通了从原材料采购,中间及制成品,到后经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
供应链融资服务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融资产品,其创新点是抓住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有稳定销售渠道和回款资金来源的企业进行产品设计,以大型核心企业为中心,选择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这种业务既突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评级授信要求,也无须另行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切实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则可以借助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为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使资金流比较有规律,减少支付压力。同时也扩大了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可以压缩自身融资,增加资金管理效率。
对于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企业来说,融资所带来的收益成为核心企业的位收益,如UPS的供应链收益已经成为企业利润的头号功臣,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融资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源,获得销量、价格、付款方式、账期、股本升息等立体收益,从而叠加更多的金融资产,并使资产和资源向核心企业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