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常为制造商。一方面,供应链表现为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网络结构,这就决定了供应链中配套企业的资金实力与核心企业的资金实力不匹配,配套企业处于资金链中弱势地位;并且,由于核心企业的强势导致配套企业在信息和谈判地位上处于劣势,这反过来又导致其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加强。
链式融资为组合关联授信,着重分析产业链内各企业主体执行合同的履约能力,围绕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全过程分析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终用户等不同主体融资需求,融资融信,深入挖掘产业链的价值潜力,并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或金融机构而言,供应链整体信用要比产业链上单个企业信用要强,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利率与贷款成数是随着生产阶段而变动,并随着授信风险而调整的。例如,订单阶段,因不确定性较高,其利率较高,贷款成数相应较低,但随着生产流程的进行,授信风险随之降低,利率调降,贷款成数调升。因此,风险与收益相互配合,完全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风险控管与照顾客户的融资需求。并且,由于供应链管理与金融的结合,产生许多跨行业的服务产品,相应地也就产生了对许多新金融工具的需求,如中国信用证、网上支付等,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供了非常大的商机。
由于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高杰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的金融利益会向核心企业集中,但其实风险也相对集中了。因为如果供应链的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影响会非常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受益者一定会受到影响。所以这对其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特别是中国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而供应链金融往往会对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的金融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