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加我微信hktj96

    联系:赵先生

    手机:

    Q Q:3180486485

    微信:

    小程序

    上海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不过关,代理体检轻松通过

    2024-11-08 10:00:01 1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上海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不能顺利入职,心血白花吗,当然不是,如果您选择捷径,顺利入职是必然!

    海事业单位大部分招聘单位招录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的内容主要有身高体重的测量,同时也需要进行血压的检测以及进行血生化的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检测,也需要进行心电图、心脏彩超以及胸片的检查、进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

    以下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供参考。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以上任何项目有难题,我们都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至于体检中的指定医院 人事监督,不同区担忧,我们有多重方法去应对,具体体检情况请咨询我们吧!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92233 次     店铺编号3522453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蚂蚁虎     专属客服:李春琳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