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银行贷款流程: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得抵押贷款的情形:
已注册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办理抵押
1、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车辆。
2、已居家到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
3、逾期未检验或擅自改装改型的车辆。
4、属海关监管期未满的。
5、抵押期限到期时车辆使用年限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这辆。
6、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
7、军队(武警)生产经营车辆改挡土挂地方号牌车辆。
8、抵押物所有权人为国家机关的。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车辆。
在办理车辆按揭贷款,或者以车辆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都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在贷款结清之后,借款人需要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排队号等候;
2.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车辆解除抵押申请,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提交车辆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