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有以下两种:
1、以借款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2、以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范围内的合法车辆;
(2)车主年龄在18—65岁;
(3)有固定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出厂日期在5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
(5)购置价在5万元以上(国产车、进口车均可);
(6)车辆全款购买且未抵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至于汽车金融消费公司贷款,其优势在于流程快捷,选择多样。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然而,其劣势也显而易见:市场混乱,部分公司不正规,合同中可能隐藏额外收费和霸王条款,导致贷款利率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