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规范贷款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的提取额不能超过当年的还款支出
原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05年联合下文(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近年随着贷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克服这一难题,一方面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规范提取条件,按照业务上级规定将以往资金充裕时太宽松的提取条件适当收紧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性质,增加积累资金,为更多需要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职工提供帮助。
哪些单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应予以何种处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