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
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
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
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
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
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
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
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申请材料
公司基本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卡
2、 近三年的年报、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公司近六个月对公账单
3、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据,近三个月水、电费单
4、 近六个月各项税单,已签约的购销合同(若有)
5、 企业名下资产证明
个人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 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身份证
3、 借款人、房产权利人户口本
4、 借款人、房产权利人结婚证
5、 个人资产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
6、 个人近六个月或一年的银行流水
借款人申请个人投资经营贷款除必须具备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还贷有保障等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信用良好;
3、在贷款银行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4、经营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佳;
5、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6、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循环授信,以住房抵押,可达房产评估价值的80%,商用房亦可。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5年,循环授信循环使用,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还款非常灵活。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适宜的贷款期限,金额,贷款期限长达36个月,初次贷款金额高达100万
◆还款方式方便,配合正常经营现金流,减少利息负担和到期一次还本的资金流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