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
企业贷款金额:10万~50万元
基本要求:
1、合法经营的中小企业 。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注册与营运3年以上,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
信誉考察
一般来讲,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度考察主要在四方面:
1、 银行信用
包括结算信用和借款信用:
结算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在现金结算情况正常,未发生过违反结算纪律、退票、票据无法兑现和罚款等不良纪录。借款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曾发生过银行借款的,无逾期贷款或欠息等无力偿债现象。
特别要提醒的是:老板一定要亲自抓财务,有的企业因一时忽视忘记了还款日,还款期限一过,变成逾期,就在银行系统内变成了“黑名单”(上海的银行系统内部是联网的)。你一下变“黑”了,全市都知道。那怕你第二天想起来,再请求转期都难了,就算行长要帮你忙,也无能为力了。切记: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2、 商业信用:包括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账款债务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
3、 财务信用: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作为。
4、纳税信用: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以上是银行对借款企业信用度考察的四方面原则。
申请资料
1. 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营业执照等;
2. 贷款用途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等;
3. 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收入证明)、税单及其他还款能力证明等;
4. 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抵(质)押担保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价值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证明;信用担保须提供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 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6. 借款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借款人简历、工作业绩、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申请借款的金额和期限);
7. 不低于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自有资金或付款证明;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借款客户所提供文件资料应真实、合法。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
(2)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及调查
(3)业务经办机构审查
(4)业务经办机构签批
(5)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初审
(6)总行审贷机构或授权机构终审
(7)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