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怀孕期间病假没规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且按单位规章请假。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3个月~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病假条用于指导患者休假,上书患者的姓名等个人信息,本次就诊得出的相关疾病名称,已经根据病情安排的对应的休假时长,以及证明开具的日期这些信息。
举例:
姓名:王小明,性别:男,年龄29岁
诊断:上感
建议:全休3天
日期:2024-3-22
当然这是一个病假条的基本填写项目,并不是所有项目。不同地区的规定不一样,病假条的格式也不一样,所填写的项目内容也不尽相同,有的需要填写患者单位,籍贯,民族,住址等情况均应该要按照要求填写完毕。
医学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