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各界证明获准认可实验室(主要是提供校准、检验和测试服务的实验室)的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实验室用户的需要;②促进实验室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使其能公正、科学和准确地为社会提供高信誉的服务.
CNAS开展实验室认可活动主要依据以下基本准则:
⒈CNAS-CL0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
⒉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7)
⒊CNAS-CL03:2010《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LAC G13:2000)
⒋CNAS-CL04:2010《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内容等同采用ISO 34:2000和ISO/IEC 25:2005)
以及在以上基本认可准则的基础上,还针对某些技术领域的特定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应用指南和应用说明。
CNAS秘书处是CNAS的常设机构,负责CNAS认可工作的具体运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
2.编制认可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可工作的公开文件;
3.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
4.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
5.受理认可申请,组织认可评审,签发认可证书,实施认可后续监督;
6.受理认可申诉,处理认可投诉;
7.开展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一级资质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等。二级资质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包括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