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应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或录入。
病历记录应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复制粘贴。各种记录均应注明年月日,记录人签全名。门诊病历由挂号室或首诊医师填好一般项目,由医师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假开证明的方法是:
1、要请病假可以拿着病历找医院门诊办公室去写疾病证明,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去医院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
2、其中病例证明中应当包括医院名称、疾病证明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等、工作单位、诊断情况、就诊科室、医嘱及建议、医师签字以及年月日;
3、另外要注意,未盖病假证明专用章无效。同时应该要注明请病假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