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保函的有效期通常从开立之日起到工程合同预计竣工日期延长3个月为止。如果工程未按时完工,申请人在保函到期前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当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由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出具书面通知,启动保函赔付程序。金融机构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拨资金至指定的账户,用于支付拖欠的工资。
企业应向银行提供必要的文件,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报表(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对外担保合同或协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人代码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果担保需要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还需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的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通常是书面形式)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限额的付款承诺。该定义的含义比《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第2条(a)款的定义要略微广一些,该款定于应第三方要求而出具(相对于保函出具人为自己出具)的规定凭书面要求及其他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