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代理买入远期信用证项下经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的业务。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福费廷产品特点:1、无追索权买断;2、有效规避各类风险;3、解决授信额度“稀缺”问题;4、增加流动资金,优化财务报表;5、增加贸易机会;6、提前获得出口核销及退税。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融资利息及手续费。
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信用证是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卖方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