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
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 。它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初次注册公司,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直接参考行业内同类公司。
以互联网科技公司为例,其经营范围如下:
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