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 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 初数- "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一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需要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
2.“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
3.“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账户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账户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5.“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各相应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各项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减去“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
“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大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可以根据有关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这些项目中,“应交税费”等负债项目,如果其相应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一”号填列:“固定资产清理”等资产项目,如果其相应的账户出现贷方余额,也应以“一”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