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保证是民法上的责任,是区别于物保的人的担保,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函是国际经济法上的责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汉堡规则》中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我国海商法没有关于保函的规定,实践中参照以上规定。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有二:其一,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投标保函,一般是指银行投标保函,指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一般是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银行信用担保,保证投标人不提前撤回投标、中标后及时签定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擅自修改条款、及不得提高中标价格等等的银行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