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的标记应以汉字或字母的形式明示于产品标识。 示例1:区域限制用带表示为“Q”;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功能的.带表示为“W/Z-FRC"。 示例2:区域限制用带表示为“区域限制”;可用于围杆作业、坠落悬挂,并具备阻燃功能救援功能及耐化学品功能的带表示为“围杆作业/坠落悬挂-阻燃救援耐化学品”。
带的标记由带作业类别及附加功能两部分组成: ——带作业类别:区域限制用字母Q表示、围杆作业用字母W表示、坠落悬挂用字母Z表示。 ——带附加功能:防静电功能用字母E表示、阻燃功能用字母F代表、救援功能用字母R代表、耐化学品功能用字母C表示。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