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认证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认证标志,这个认证就说明了产品的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生产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要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LA认证,否则不允许售卖使用。
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
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