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卡为客户提供了强大的管理功能,内容包括:1、限车号:根据客户管理需要,客户可在加油卡中限定车号加油,对非限定车号的车辆,加油员有权拒绝为其加油。2、限油品:客户可限定每张加油卡所加油品种类,对于非限定油品种类,加油机自动止付。3、限每天加油总金额:客户可自行设定每日加油总金额,超出限额部分,加油机自动止付。4、限油站:客户可选择发卡公司任意十个以下加油站进行定点加油。超出限定范围,加油机自动止付。5、限每次加油数量:客户可限定每次加油升数,超出限定数量部分,加油机自动止付。 6、限每天加油次数:客户可限定每日多加油次数,一旦超出限定次数,加油机自动止付。
《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意见》指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