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优势
-01-新以定建成后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通验收的,给予资金奖励
-02-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评估中获等次的,给予资金奖励
-03- 省級荣誉,50万奖补
-04- 评估认定为的,予以奖励
-05-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等国家級创新平台
-06-各市发展改革委应将已复或评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验室列入支持重点,鼓励适当安排配套资金
申报条件
1.法人资格
依托单位须在中华大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目标规划
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方向符合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3.实验场所
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 ,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
4.学术条件
拥有学术水平高、 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5.推广能力
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