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投标保函:保证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并在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工程合同,同时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标人违约,则保证人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担保人(Guarantor),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这些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