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够有效的执行而采取的履约保证金,需要乙方向甲方进行缴纳,如果执行过程中出现乙方违约的现象则甲方有权扣除或者不予返还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是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仅存的四个保证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项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为保障乙方按质按量进行工程实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根据《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预付款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企业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可以通过自己的基本户银行或者有授信的银行办理,由于我国很多银行并不提供保函办理业务,对于这一类的企业,可以选择担保公司进行办理,目前国内的担保公司可以代办国内的银行保函,有实力的担保公司还可以做到免保证金办理。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