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1、办理存款证明时,您需出示如下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2、填写相关资料:《个人存款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填写部分)一式两份,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存款证明种类包括: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在申请信用卡或者办理其他银行业务的时候,收入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许多人在要求单位开具收入证明的时候并不知道标准的收入证明是什么样的格式,导致很多收入证明无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审核时初始信用额度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直接反应办理人的还款能力。
注意事项
: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