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业务: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①存款证明的开立需要储蓄主管盖章。建议在申请前与经办银行确认是否可以在中午和节假日办理。
②如果本人在国外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委托国内代理申请。除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由原存款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出境护照、卡/文件夹的传真件。
需要注意的是,存款证明所需的身份证件包括普通居民身份证,但不限于普通居民身份证,还包括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队或武警离休干部荣誉证书等,所以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委托他人提供资金证明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可以提供授权委托书,由他人代办银行存款证明公证。如果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