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表和扣缴税款报告表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款或者代扣代收税款以及缴纳或扣缴税款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审核计算应征税款或税款缴库、开具完税凭证的重要依据。
数据电文申报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本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