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申请人申请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管理机构的文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充分利用每年一次的安 全生产活动月契机,抓好安 全生产宣传工作,使安 全生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全民的安 全意识,使安 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重安 全,人人懂安 全,那么怎样做到安 全生产呢?安 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 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 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 全局面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安 全生产许可证,是针对“生产”的过程。对可能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安 全影响的制造(担心生产过程产生社会危害),实行许可证制度。例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企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