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
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1、新版的CNAS-CL01对记录的要求
CNAS-CL01:2018条款7.5.1
实验室应确保每一项实验室活动的技术记录包含结果、报告和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影响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并确保能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重复该实验室活动。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实验室活动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人。原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观察或获得时予以记录,并应按特定任务予以识别。
CNAS的文件中只是做了总体规定,实施实验室实际操作应该怎么做呢?
2、原始记录的内容
实验室做原始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样品描述;
2) 样品性标识;
3) 用到的方法,包括检测、校准和抽样方法;
4) 实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条件,在实验室以外的地点实施的实验室活动,应该特别关注实验条件;
5) 所用设备,主要的设备和主要的辅助设备都要记录;
6)用到的标准物质;
7)实验过程中的原始观察结果;
8)实验中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人员;
10) 审核数据的人员;
11)实施实验室的地点。
3、原始记录的方式
1)实验室原始记录要记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
2)原始记录数据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
3)原始记录也可以是设备或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
4)对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更改,应满足纸质记录同等的要求。
4、原始记录誊抄
1)当原始记录需要另行整理或誊抄时,实验室需要保留一份对应的原始记录。
2)实验室不能随意用一页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一、申请CMA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二、申请受理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规定,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