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工程施工在建设工程中也被广泛应用,对消防设施的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防工程施工前,一定要完成消防建审工作。审核消防工程施工图是否由具有法人资质证明的设计单位设计,确认施工图有效方可使用。要严格的审核设计图纸和方案,保证各项设计符合设计的规范和标准,一旦发现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要及时的指正。抓住基础工作,把握关键,才能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一次调试成功验收通过。
做好消防工程施工施工现场控制工作。审核消防工程平面施工图与各专业平面施工图,明确预留孔洞标高,管路走向,结构形式,墙体和楼板的做法、厚度等;对吊顶与轻钢龙骨墙体的做法等进行复核,是否有相碰的 地方,或者在一个孔洞中敷设多根管道挤不下,特别是进出竖井的管路或走廊中的管路容易出现问题,可要求设计单位在管 路较多的部位出综合管线图。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