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出口。
违规未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筑物已建成,须补办消防审核手续的:
1、按第二项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补办消防审核的申请书,说明违规原因;
2、公安消防机构安排进行现场检查,视乎情况依法处罚;
3、没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符合验收条件的,给予补办验收,若违反建筑消防规范,存在隐患需按规范整改后方办消防验收。凡补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的,均不作出时限承诺。
消防改造对于做好消防工作起着重要作用,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灾,一把火就造成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的伤亡,造成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元的经济损失,这不仅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不幸,而且还使大量的的社会财富化为灰烬。不仅如此,而且事故的善后处理往往也牵扯了政府很多精力,严重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些火灾事故还成为国内为舆论的焦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训是十分沉重和深刻的。因此做好消防改造,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消防设计备案是《消防法》(现行2008年版)出现的制度。
2、消防设计备案的区别,简而言之:
(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
(7)备案手续不办的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罚款3万元多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3、消防法规定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