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职称认定:
认定职称要求全日制学历或广东省自考学校的学历;申请认定的专业必须与所修读的专业对口或相近,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一致。例如,建筑学专业毕业的,申请认定的专业名字也是“建筑学”,从事建筑设计的工作,符合专业对口的要求。
评价方式不同
职称认定:
认定职称时只需要提交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即可。
职称评审:
评审方式更加多元灵活,除了通过申请材料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外,还有一些绿色通道直接破格录取。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