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申请条件:
1)、招标文件资料。
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标文件中备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的决议等
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
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