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每年,深圳会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选出一批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所以,想要获得创业项目资助,创业也要选对产业啊。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5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或者入驻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或者在以上两者之外租用经营场地,都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一个人补贴一万(龙岗区1.5万) 一个企业不超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