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
作状态。
(2)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 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 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 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 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
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检测方法
1)选择不利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栓口静水压力。
2)连接水带、水枪,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号显示,测量栓口静水压力。
3)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不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
4)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测量有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
5)系统恢复正常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检测方法
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检测:
①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②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
4)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5)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号《北京市消防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