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年以前,非政府组织就有认证设想,但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没有取得进展。环发大会以后,他们开始大力推行这种新的体系。为了监督认证的独立性和公开性,1993年非政府保护组织成立了森林管理委员会(FSC)。1994年FSC通过了原则和标准,开始授权认证机构根据此原则和标准进行FSC森林认证。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开始了自己的认证进程。从此,FSC森林认证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
ISO9001认证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
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扩大和日益国际化,为提高产品的信誉、减少重复检验、削弱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这个认证方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公证、科学。
ISO14000认证标准是在当今人类社会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海洋污染等)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其基本思想是引导组织按照PDCA的模式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从领导到每个职工都以主动、自觉的精神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环境绩效,进行有效的污染预防,终实现组织的良性发展。该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环境。
CCC认证对涉及到的产品执行国家强制的认证。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 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首先公布的《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其次又发布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包括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技术防范产品目录》(包括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CC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