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高级职称的分类:
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 、广播电视播音、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公证员、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