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县老旧学校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中政建研贵州分院
校舍场址排查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县区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幼儿园综合性排查结论,逐园建立登记表存档。
2、校舍建筑排查
在确认幼儿园校舍场址或对建筑物不作迁移建设的情况下,开展校舍建筑排查工作。
(1)收集信息资料。县区校安办组织幼儿园提前收集与校舍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
(2)校舍抗震及结构排查。县区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首先对设计资料进行排查,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该地区的抗震要求,然后进行现场实际情况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3)校舍消防排查。县区消防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4)校舍防雷排查。县区气象部门组织防雷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形成排查结论。
(5)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消防、防雷排查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