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茅台酒(贵州茅台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茅台酒要经历重阳下沙、端午踩曲、长期贮存等工艺环节的淬炼,制酒生产一年一个生产周期,顺应季节变换,历经两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发酵、七次取酒;酿制而成的基酒还需在陶坛中经过三年以上的贮存,后,采用酒勾酒的方式将一百余种不同酒龄、不同香型、不同轮次、不同酒度等各有特色的基酒进行组合,形成了茅台酒的典型风格。
贵州茅台酒的风格质量特点是“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其特殊的风格来自于历经岁月积淀而形成的独特传统酿造技艺,酿造方法与其赤水河流域的农业生产相结合,受环境的影响,季节性生产,端午踩曲、重阳投料,保留了当地一些原始的生活痕迹。
茅台酒作为世界三大名酒和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已有800多年的历史。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金质奖章、奖状。建国后,茅台酒又多次获奖,远销世界各地,被誉为“世界名酒、“祖国之光”。 茅台酒之所以被誉为“国酒”,是由其悠久的酿造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上乘的内在质量、深厚的酿造文化,以及历史上在中国政治、外交、经济生活中发挥的无可比拟的作用、在中国酒业中的传统特殊地位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是三代伟人的厚爱和长期市场风雨考验、培育的结果。亦得到人民群众在实际的生活品味和体验中的赞誉之声,因而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