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明
在夹持元件上进行各类作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所有适用的机械及电气意外事故预防规定(例如,UVV、VDE)和规 程。
对于液压夹持和制动元件,油管的回流压力必须小于1.5bar!
请留意夹持和制动元件的触发/响应时间!
夹持元件不可用于固定悬置的重物!
不允许拆下夹持装置的盖板—弹簧在压紧状态!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允许拆下运输保护装置: 根据规定,在液压接口上施加了工作压力。 根据规定,在气体接口上施加了至少4.5bar(MBPS)或者5.5bar(TKPS, UBPS, MKS, LCPS)的气压。 必须首先确保在夹紧接触型面之间有配套的滚珠导轨或者运输保护装置,才可以对夹持元件进行泄压!
夹持和制动元件附加说明
针对夹持和制动元件能否被用作元件,必须由经授权的专业人员在整体设备上进行检验后确定。
夹持元件的附加说明
夹持元件不能被用作制动元件!夹持元件只能用于轴在静止的状态下。
必须将夹持单元正确地安装到导轨上后才能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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