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承兑注意事项:
1、提示承兑是承兑汇票持有人行为;
2、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要向付款人出示承兑汇票,否则付款人有权拒绝;
3、如果是见票即付的承兑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4、写明到期日承兑的汇票,必须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具体日期参看上面的说明);
5、通过银行委托收款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日期就以持票人提交票据日期为准;
6、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就自动放弃对前手的追索权;
7、持票人如果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需要出具过期说明,仍可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和承兑人仍继续承担付款责任。
这里有必要解释下什么是“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汇票权利、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让其查验并提请付款人付款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