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防火门作为防火墙的组成部分,除耐火极限外,其本身也应为难燃材料。而《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对门的饰面材料没有任何要求。
《钢质、木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第三条规定,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木材阻燃处理设备。但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在工厂认证和型式检验认证时提交的技术文件中称木材未进行阻燃处理,因此形成了一种认识,即使用阔叶树材生产防火门时,木材不需要进行阻燃处理。该提法对木质防火门的质量监督和公平的市场竞争危害极大。可以肯定地说,木材不进行阻燃处理,又不用防火涂料或不燃材料进行保护,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肯定达不到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依据如下:欧洲在木结构强度计算中采用的木材平均燃烧速度为结构木材0.7mm/min、室内装饰材用阔叶材0.5mm/min?针叶材0.6mm/min(受火面是垂直状态),日本建筑设计采用的木材燃烧炭化速度为0.6mm/min[9]。防火门门扇骨架料的厚度通常为35mm左右,以0.6mm/min的燃烧炭化速度计算,60min便全部烧毁。防火门检测时有正压的作用,同时承受自重,当木材的厚度小于10mm时,防火门就会失去完整性和绝热性。笔者使用未处理水曲柳木材制作的防火门,耐火极限为47min。日本的资料表明,当门的结构和厚度与国内木质防火门相同时,用未处理木材制作的防火门耐火极限符合0.5h的要求,用阻燃处理集成材制作的防火门耐火极限符合1.0h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