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工业设计,“分析”意在将“整体”的组成的成分按原理、材料、结构、工艺、技术、工艺、形式等不同角度来观察。
通常我们只将“物”本身去“分”开再归“类”,往往忽略了“物”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即“物”为何不被“自然”淘汰或被特定“人”在特定社会时代、环境等条件下所接受。被“观察”的信息应强调其存在“外部因素”,“分析”也必须将这些“外部因素”作为“分类”的范畴。
“分”不是目的,“分”是为了认识“物”与所存在“外部因素”的关系和“物”的“内部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便掌握“物”的本质和不同“物”之间“共性”,从而“析”出每一“物”的“个性”和其“个性”存在的依据。
所以在这个意义下的“分析”既可使“观察”、细致又使“观察”系统、深入,在“比较”中真正理解“物”的本质和存在规律。这不仅有利“观察”,更对下一阶段的“归纳、联想”打下广博的基础。
(一)、寻找“物”存在的外因限制—人、环境、时间、条件等的制约
(二)、析出“物”的内因与外因的逻辑“关系”——寻找现象的依据
(三)、比较相似“物”的内、外因的关系——透析共性基础上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