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150.9A-2009军用装备湿热环境试验规定了军用装备的实验室湿热试验的测试要求,GJB150.9A-2009适用于对军用装备进行湿热试验并进行合格判定。
湿热试验是确定军用装备耐湿热大气影响的能力。
湿热试验引起的失效机理:
1、金属表面氧化;
2、有机和无机表面覆盖曾的化学或电化学破坏;
3、表面水气和外来附着物相互作用产生的腐蚀层;
4、因吸收效应产生的材料膨胀;
5、凝露和游离水产生的热传导特性的变化。
GJB150.9A-2009湿热环境试验的持续时间:
湿热试验以24h为一个循环周期,少进行10个周期。一般10个周期足以展现湿热环境对大多数装备潜在影响。为了使湿热试验结果更真实反映装备耐湿热环境的能力,可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延长试验持续时间。
湿热试验测试程序和测试方法如下:
1) 将试验箱调整到30℃、95%RH。
2) 2h内升到60℃、95%RH。
3) 在60℃、95%RH条件下保持6h。
4) 8h内降到30℃、95%RH。
5) 在30℃、95%RH条件下保持8h。
步骤2)至5)为一个循环,每个循环周期为24h,共进行10个循环。
试验开始前,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初始检测结束后,受试样品断电。在第5和第10个循环接近结束时进行中间检测。试验结束并恢复到正常大气条件后进行终检测。
北京军用装备湿热环境试验实验室通过了CNAS、CMA认证认可,GJB150.9A-2009测试标准在实验室认可范围之内,可以出具CNAS、CMA认可的检测报告。